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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8個Q&A一文看懂

觀看人數: 601  發佈日期: 2021-01-11

經濟部31日(109.12.31)公布用電大戶條款,規定300多家用電大戶元旦起必須盡到綠電義務,工商時報幫您整理用電大戶重點,一次了解用電大戶規定。

Q1:用電大戶門檻如何訂定?

A1:根據「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 電設備管理辦法」規定,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是指與公用售電業簽訂用電契約,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就必須義務電力用戶,目前首波範圍為經常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之電力用戶。

Q2:用電大戶義務量如何計算?

A2:依規定要求契約容量大於 5MW(=5,000KW) 的用電大戶,要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

Q3:用電大戶如何履行用電大戶義務?

A3:用電大戶設置綠電發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設備、繳交代金等4種管道。

Q4:用電大戶履行時間點?

A4: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接到義務裝置容量通知新增義務裝置容量的當年度算五年內,以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或設置儲能設備擇一或混合方式履行義務,另外條例也規定每2年要進行調整,屆時可能會調整用電大戶設置義務門檻。

Q5:鼓勵用電大戶早日完成義務,經濟部推出早鳥優惠?

A5: 若原本就設有再生能源設備,經濟部也提供最高 20% 折抵義務量優惠,若再搭配「早鳥優惠」,提早 2 年再享義務量打 8 折,兩者採合計扣減,因此最高可享40% 減免。

Q6:方便用電大戶計算及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推出總量計算?

A6:正式公告版本還添加可採總量計算的彈性優惠,單一廠商不同廠區、不同電號設置可共同計算。能源局舉例,若廠商有有多廠且有,其中一個符合用電大戶門檻,但在另一廠區安裝綠能仍可合併計算。

Q7:受影響企業產業為?

A7:根據統計,用電大戶數量約有506戶,扣教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運輸業、政府機關、火力發電廠及政府依各該設置條例設立之研究機關(構),排除適用本辦法後,估計還有300多家受影響,包括半導體、面板、鋼鐵、塑化、紡織等產業。

Q8:早鳥優惠及提早裝設合計優惠40%如何計算?

A8:能源局解釋,用電大戶在辦法施行前,若已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該設備裝置容量扣減義務,但扣減限是義務裝置容量的20%。這次法規明定既設扣減措施搭配早鳥優惠,兩者採合計計算後,最高扣減義務達40%。

轉自工商時報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396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