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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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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擬擴大徵收 費率年底有譜

觀看人數: 99  發佈日期: 2022-03-18

因應歐盟碳關稅衝擊,國內也擬收取碳費,環保署第一階段徵收對象原本瞄準年排碳量二點五萬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但因業界不斷喊話應「符合公平原則」,本報掌握,環保署正研擬進一步擴大徵收對象,但原則仍是「由大到小」分階段實施。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查,若順利通過,二○五○年淨零碳排目標將正式入法,對各部會或地方政府減碳及調適作為也有進一步約束,但最重要是新增碳費法源,得分階段對直接或間接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

環保署原本規畫第一階段徵收對象為每年排碳二點五萬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估僅二八七家,主要為發電業、鋼鐵業、石油煉製業、水泥業、半導體業等,但工總近期要求不該只針對大戶,應一視同仁,有排碳就要收碳費。環保署官員說,徵收對象將納入工總意見評估,但即使追求公平也不可能一口氣對所有業者徵收,將從大到小,先促使大排放源減碳,才能達到效果。徵收碳費等於是將業者排碳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因此要估算國內整體經濟衝擊,甚至包括產品在全球的競爭力都要連帶考慮,將根據年排碳量討論究竟要到何種規模及程度才算大型排放源;另現在國內最主要碳排來源仍是電力業及製造業,住商部門不會納入第一階段徵收對象。環保署預計年底提出子法,徵收對象及費率可望明朗化。

另外,未來碳費擬「專款專用」於減碳工作,立委蔣萬安昨在立法院質詢說,雙北、台中都在研議低碳城市條例,未來碳費收入應撥補三成或一定比率給地方政府執行減碳,也要減緩弱勢企業、受害勞工的衝擊。

環保署長張子敬說,不排斥碳費用於地方減碳,但不適合直接訂比率,否則會導致資源僵化,除了地方需求,科研或產業減碳技術也很重要,未來會有相關機制討論如何使用。

轉自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14/616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