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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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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 擬採累進機制

觀看人數: 110  發佈日期: 2022-05-12

立法院六大委員會昨(11)日聯席審查《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條文,對於企業碳焦慮,環保署長張子敬向中小企業喊話「免驚」,碳費徵收將先大後小,對大企業採用碳費、碳交易,但對小企業未必會用同樣工具。至於碳費費率,未來不排除納入遞增及累進機制。

氣候法昨日首度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大陣仗由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等六大委員會聯席審查,朝野立委加上行政院版草案,共有多達20個版本。

歷經立委詢答、宣讀提案,昨日共審查三條文,僅通過法案名稱從原本《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氣候法),以及第1條立法目的,對於組織權責等關鍵條文皆保留,另外也尚未觸及碳費相關條文,預計今日續審,才會進入修法深水區。

昨日詢答過程中,多位立委關注碳費徵收及碳盤查、查驗量能不足問題。張子敬表示,中小企業不必太過擔憂,推動減碳一定會考慮量能,目前規劃碳費是先大後小,未來碳盤查及查驗也會建立分級管理,擴大查驗機構量能,接下來也會盡量安排與中小企業溝通。他強調,碳費重點不是要收錢,而是以減碳為目的,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約有1.5億噸排碳。環保署徵收碳費會分階段,視未來實施狀況,手段可能有所不同,對大企業採用碳費、碳交易,但對於小企業未必用同樣工具。

對於未來碳費費率,張子敬昨日並未鬆口,他強調,必須非常細緻去評估包含產業、民生、減碳效率等各面向,未來會在子法中訂定,保留彈性。許多立委也關注碳定價政策,世界各國多採碳稅,質疑環保署碳費機制「獨步全球」,要求財政部別再裝睡,應盡快推出碳稅改革。張子敬回應,目前政策是碳費先行,並無所謂時間表,沒有既定何時碳費退場、何時碳稅接棒上場,而是要視執行情況能否達到減碳效果,再來滾動檢討。

財政部則表示,現行貨物稅已具能源稅或碳稅性質,由於碳稅、碳費同屬碳定價工具,不宜重複課徵,將持續關注歐盟CBAM(碳關稅)進展,並視碳費實施情形,配合行政院政策評估碳稅必要性及可行性,兼顧產業、民生及減碳。

轉自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122735/6306526